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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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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院张绍宏副处长受邀为我所开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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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7日上午,楚雄州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张绍宏,就如何努力做好刑事辩护工作为我所开展专题讲座。

会前,我所李峻主任为参会人员介绍了为我们开展讲座的张绍宏老师,并表示了热烈欢迎。同时,李峻主任也阐明了开展此次专题讲座的三个目的:一是律所文化建设的需要;二是业务建设的需要;三是加强学习的需要。
讲座正式开始,张绍宏老师围绕如何努力做好刑事辩护工作这一主题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坚定的理想信念。张老师认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奋斗目标,并扎扎实实地实现每一个短期的目标。强调了做好辩护工作,律师应当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充分重视每一位当事人的情况,百分之百投入到每一个案情中,重细节,讲方法,重实际,讲策略,依靠团队实实在在地做好每一个案子,赢得良好的口碑,树立起自己的品牌。
第二,理念冲击下的蜕变。张老师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有利于推进司法公正,法检部门也强化了对律师权利的保护,因此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应当捍卫自己发言的权利,用多种方式阐明自己的观点,充分发挥辩护的作用。
第三,职场的理性思维。张老师强调作为律师应当明确自己的职场定位,明白业务与业绩对自己的影响。一方面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扩展业务,提高业绩;另一方面加强与所内其他律师的协作,营造“律所为我而自豪,我为律所光荣”的氛围,培养团队精神,形成合力,共同打造兴彝所的品牌,努力将这份事业做好做强做大。
第四,语言功能的发挥。张老师指出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体态语言。主张形成个人风格,言论有理有据,口才与气魄兼具,辩护中注意法庭效果的掌控,把握重点,实现预定目标。
第五,工作中常用的方法。张老师为我们介绍了几种常用的方法:一是了解庭审情况,研究对方核心,并归纳对方的核心要点和争议焦点,再研究案件找问题,发现对方薄弱环节,伺机击败对方;二是理清人、证、物的关联关系,构建自己的逻辑框架,找准立论核心,就此准备相关材料;三是掌握“听、记、说”的技巧,认真听,记要点,说重点。
第六,法庭审理过程中的公立。张老师指出区别定罪辩护和量刑辩护是难点,重点,应当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另外,张老师建议律师应该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应该从讯问开始就进入辩论的过程。
最后,张绍宏老师再次强调了一位律师的成功离不开整个团队的团结协作,个人的成功需要建立在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兴旺上才能长久,以一句俗语“没有自相残杀,只有锦上添花”结束了演讲。
讲座中,我所律师仔细聆听,认真记录,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我所以邀请名师讲座的方式,不仅增进了律师之间的学习交流,帮助大家提高业务知识,也促进了律所文化的建设,培养大家的团队精神和意识。今后,我所还将继续开展这样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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