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有安


曹有安,男,汉族,中共党员,云南省楚雄市人,研究生学历,本科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就读于中科院,在校期间以401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毕业后以优异成绩加入中科院贵金属研究所从事材料科学与冶金研究工作,后抽调到兵器工业集团参与液晶显示新型材料的研发工作,于2016年1月辞职加入云南兴律师事务所。

执业以来,曹有安律师主要从事公司金融、保险证券、投融资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成功办理了大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为邮储银行楚雄州分行及下辖各县支行、农业银行楚雄分行及下辖各县支行、工商银行楚雄分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红塔银行楚雄分行、浦发银行楚雄分行、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顾问及诉讼法律服务,为委托人争取到大量的经济利益,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曹有安律师有较为丰富的金融机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代理经验,能够满足金融机构多方面法律需求。曹有安律师愿以“沟通、合作、双赢”的执业理念与社会各界人士合作,以团队化服务的模式,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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